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

倫理危機另一章(六下-科技危機與立法)

引自中國時報  2011.05.15
 http://showbiz.chinatimes.com/focus/110501/112011051500096.html
奇準? 10個寶寶9成包生男

黃天如/台北報導

     少子化社會一子難求,國內卻存在女嬰經性別篩檢而被無辜「犧牲」的隱憂?
衛生署指出,依去年出生通報資料,北市某醫院醫師每接生十一個寶寶就有十個是男生,新北市某診所則是每接生十個娃娃就有九個是男生,國健局均發函當事人要求說明出現此「神蹟」的原因。
國民健康局長邱淑媞表示,聯合國對出生男女嬰兒性別比建議正常值應為一.○六但近七年台灣出生性別比在一.一○八至一.○八○之間,明顯異常,推估光是去年可能就有三千多名女嬰被墮胎。
目前坊間最常用的胎兒性別篩選方式,是在妊娠八到十周採檢母血,檢視理論上懷男寶寶才有的Y染色體細胞。但邱淑媞強調,此篩檢方式準確度偏低,不但無法包生男,還有可能誤殺男嬰。
國健局統計分析去年各縣市出生性別比,發現彰化縣一.一○六、台中市一.一○三、桃園縣一.○九七、台北市一.○九四,男娃出生數明顯高於女娃。
另新北市去年雖未上榜,但因九十三至九十八年連續六年名列榜上,都是衛生署高度關注的對象。
更令人乍舌的是,去年北市某醫院醫師接生嬰兒出生性別比高達十,即每接生十一個寶寶就有十個是男生,是全年個別醫師接生嬰兒性別比最高者;另新北市某診所接生嬰兒出生性別比九,即每接生十個娃娃就有九個是男生,則是醫療機構最高者,國健局都發文要求說明,但至今未回覆。
邱淑媞說,過去多數醫療機構及醫師的說詞都是,「因為我接生醫術高明,吸引在他處產檢的孕婦,尤其是懷男胎者慕名前來要求接生。」
因為開罰必須「人贓俱獲」,有相當的難度,國健局去年初開始全面監控各醫療機構或個別醫師接生嬰兒性別比,但是目前僅查獲台中市某診所,前年出生性別比一.七八,且有為孕婦採母血送驗記錄,最後依《醫師法》罰醫師接受四小時醫學倫理教育。
為強化嚇阻效果,衛署今年元月已公告將性別篩選列為主管機關明文禁止醫療行為,相關行為人未來將依《醫師法》,處以十萬元以上、五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
違法篩選 去年3000女嬰被拿掉
【引自聯合報╱記者劉惠敏/台北報導】2011.05.15 04:01 am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5/6337226.shtml
    
台灣人仍重男輕女?衛生署發布去年男女嬰出生比統計,發現彰化縣、台中市、桃園縣與台北市最「重男輕女」。另外,新北市某婦產科診所、北市某醫院醫師接生的男女比,高達九比一及十比一,衛生署將追查其有否違法篩選性別。

國健局科長施靜儀說,上個月已行文要求醫師及診所說明,若三個月無法提出合理解釋證明未做性別篩選,將會依醫師法開罰,處十到五十萬元罰款。

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說,自然狀況下男嬰出生數,約是女嬰的一點○六倍,即男女比應為一點○六,但去年出生的男女嬰比為一點○九,推估有三千多個女嬰被迫消失在人間。

衛生署禁止醫療院所篩檢性別,但執法並未落實,雖然到處都有人在篩檢性別,但至今沒有任何一家醫院因此被罰款。

邱淑媞說,去年曾開罰台中市一家婦產科診所,就是找到其做性別篩檢的資料,但僅依醫師法罰診所,醫師再教育四小時。邱淑媞指出,有些接生性別比失衡的醫院或醫師辯稱,產婦都是在別家醫院產檢,所以都不知情,因此必須調查證實有進行性別篩檢,才能依法懲處。

台灣生殖醫學會常務理事李茂盛說,十比一或九比一實在「前所未聞」,極可能是「訂做行為」,要找到證據不容易,除非是產婦自己說,國健局恐怕還得調查孕產婦。

邱淑媞說,近年新生兒性別失衡嚴重,已三令五申要醫界禁止性別篩檢,不得因性別協助墮胎,也追查接生性別比異常的醫療院所及醫師;還好今年一到三月的男女出生比為一點○八,已創七年來新低。

國人觀念也改變中。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陳信孚說,儘管法令限制試管嬰兒不得篩檢性別,仍有許多夫妻希望選擇寶寶性別,不過,以前十個有九點九個要男寶寶,現在頂多七個想要男生。

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任內時便要求,國健局一定要揪出進行性別篩檢的醫療院所,他說,「現在都是什麼時代了?」當大家都生男時,生女兒的肯定值「千金」,他還開玩笑說,女兒多時,嫁妝就不少,性別失衡對大家都不利。
衛生署發現,台灣四個縣市,男嬰出生比女嬰多,達到異常情況,將加強查緝醫療院所有否替病患篩檢嬰兒性別。圖/聯合報提供

精蟲分離術包生男 診所亂喊價
引自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focus/50108735/112011051500124.html
2011-05-15中國時報林宏聰、甘嘉雯/綜合報導】

     「不少診所私下做X、Y精蟲分離術,收費行情很亂!」高雄義大醫院不孕症中心主任張志仰表示,常有病患上門指定生男孩,但大醫院礙於法令不能做,只好轉向私人診所求助,費用則比單純人工受精多五千至一萬元不等。
他說,常有病患指定生男孩,但也有已經生好幾個兒子的夫婦,反而要求生女兒,甚至不孕症夫婦準備要做人工受精,也會順便探聽能否決定孩子性別,大醫院礙於《人工生殖法》規定,只能一律禁止。
然而張志仰指出,有需求就有供給,這些夫妻透過管道,不難找到願意幫忙的私人診所,可是X、Y精蟲分離技術成本約增加兩千元,診所卻獅子大開口,高屏地區收費比單純人工受精多五、六千,中北部甚至得多收一萬元。
高雄長庚醫院婦產部長龔福財也說,想決定孩子性別的夫妻不少,曾有一對夫婦特地從台東跑到高雄,拜託他幫忙做精蟲分離術來「包生男」,還很「內行」表示:「我們知道這是檯面下的事,但是不說絕對沒有人會知道!」
他強調,別說是法令禁止選擇性別,就算法規鬆綁,目前醫學界仍沒有百分之百的技術能決定生男生女。
桃園敏盛醫院副院長陳保仁指出,通常到醫院求診的孕婦,小孩性別早已決定,非醫師來主導,除非是做試管嬰兒中的胚胎診斷。此為胚胎植入前的診斷,多是因要檢查血友病或是其他重大遺傳性疾病才可能做,費用至少四十萬元且風險高,一般人不可能用此方式來知道小孩性別。
至於精蟲分離術,成功機率約六五%,並非包生男,陳保仁以敏盛醫院一年出生約三百個小孩為例,夫妻求診要生男且成功的數量真的不高,一年不超過五人,僅二%。而抽八到十周母血,雖有九成機率可知性別,但是在國健局三申五令下,一般醫院不會幫孕婦做這方面檢驗。
陳保仁說,自己也曾被國健局調查過,現代人少子化的關係,第一胎要生男孩或是生女,其實都無所謂,若要生第二胎,才會比較在意小孩的性別。


篩選性別 醫師孕婦依墮胎罪送辦
【聯合報╱記者劉惠敏/台北報導】2011.05.16 03:06 am
 引自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5/6338518.shtml

國內禁止性別篩檢,有醫院接生男女嬰比例懸殊,甚至高達十比一,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決定祭出刑法「墮胎罪」,由檢調介入調查,若調查屬實,醫師及孕婦都會吃上官司。
不過,國健局說,不溯及既往,去年疑似違法篩檢醫院不會移送檢調。
我國刑法早有墮胎罪,協助墮胎的醫師,甚至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,孕婦也有六個月以下徒刑及罰金。不過,國健局局長邱淑媞說,之後制訂的優生保健法,將強暴、疾病及心理等因素,列為可墮胎前提,「反而成為保護傘」,就算性別不符父母期望,也成了墮胎理由。
邱淑媞說,她聽說部分醫界以為,在某些前提下可做性別篩選,加上查緝困難,不少接生性別比異常的醫院或醫師辯稱「湊巧」;國健局「手無寸鐵」無法調查,未來會把可疑醫院或醫師移送檢調,若查證屬實,醫師及孕婦可能吃上「墮胎罪」官司。
她說,印度、南韓醫療法規定墮胎罪刑責後,出生性別比有下降趨勢。
優生保健法規定,「因懷孕或生產,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者」,可施行人工流產。邱淑媞說,為免醫師或孕婦以此為「護身符」,不排除修法,在優先保健法中明訂「性別不得成為墮胎理由」。
國健局掌握接生比異常醫療院所,卻不肯公布名單,邱淑媞解釋,因沒找到直接證據,未來若國健局稽查,或檢調追查出違法醫院或醫師,不排除公布。
另外,由於不少接生性別比異常醫院,都辯稱「只管接生,沒做產檢」。國健局擬建立「產檢孕婦生育結果監測系統」。邱淑媞說,國健局已有產檢資料,擬根據第一孕期產檢登記,追查嬰兒是否出生,以及出生性別,若有異常,疑似第一孕期進行性別篩檢者,將把相關證據移送檢調。

拚生男連墮4次胎 身心受盡煎熬
【聯合報╱記者劉惠敏/台北報導】2011.05.15 04:01 am
引自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5/6337147.shtml


醫師指出,有不少女性為了拚男寶寶,不斷墮胎,導致不孕,為了篩檢男女胎兒性別而再也生不出來,實在得不償失。
台灣生殖醫學會常務理事李茂盛說,他有一名病人,廿五歲就生了兩個女兒,因為老公是獨子,家族期待男孩,每次懷孕去篩檢都是女嬰,連墮胎四次,甚至有一次還是孕期廿周時引產,因月經量大減,檢查發現子宮黏膜嚴重沾黏,必須動手術才可能再恢復生育能力,受盡身心煎熬。
李茂盛也觀察到,以前告知胎兒是男生,夫妻大都很開心;風水輪流轉,近來一名企業家聽聞寶寶是男孩時,居然苦著一張臉說:「超失望的!」而不久前,一名成功的大陸企業家,至不孕症門診做試管嬰兒,唯一要求就是:「我要女生。」
住台北市的陳小姐說,知道肚裡寶寶是男孩時,還安慰自己,「都是自己骨肉沒關係」,沒想到打電話給老公報性別,電話那頭靜默許久,原來老公更期待女兒。
剛生男寶寶的台中市陳太太說,當初產檢時,沒想到要問寶寶性別,醫師脫口而出是男嬰,期待有個女兒的老公當場「傻在那兒」,陳太太的媽媽提醒她,生男孩要小心做記號,以免偷偷被抱走,反被兒女笑,「這個時代男生不值錢」。
衛生署國健局局長邱淑媞說,今年一份抽樣電話調查,訪問上千名廿歲以上民眾及剛生育婦女,其中超過七成者,表示生男生女「均可」;就算計畫「只生一個小孩」,僅二成八者表示希望生男孩。
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陳信孚說,在國外,有所謂家庭性別平衡概念,即前兩、三胎都是同一性別,可允許下一胎利用生殖科技,試著生一個不同性別的寶寶。但周產期醫學會發言人蘇怡寧說,西方與東方國家國情不同,沒有生男傳宗接代觀念,是否有條件開放,還有倫理待評估。
李茂盛說,在診間的確常見,因為連生幾胎女生或男生,希望下一胎能「選擇」性別,台灣目前生育率低,若願意為此生第三、第四胎,應可考慮放寬篩檢性別禁令。


上課時我們也提到大陸施行一胎化後造成的後遺症,我們也看看大陸的情形~

118:100 大陸為傳宗接代更重男輕女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東旭/台北報導】2011.05.15 04:01 am
 引自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5/6337150.shtml

台灣男女嬰性別比日趨嚴重,在大陸重男輕女觀念更盛行,前兩年的調查,女男出生率比甚至已達一百比一百一十九。

大陸從上世紀八十年初期實施的「計畫生育」(一胎化)政策是加重這種性別比傾斜的主要原因。

根據大陸一九五三年和一九六四年的人口普查資料,大陸的自然性別出生率在一百比一百零四和一百零六之間。但實施一胎化政策後,性別不平衡現象快速增加,一九八七年是一百一十點五;一九八九年是一百一十二點五。

十一年前(二○○○年)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中,女男出生比例已達一百比一百一十六,到二○○九年更達到最高峰的一百比一百一十九,今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雖略下降到一一八點二,但長期性別比失調已影響大陸社會階層的穩定性。

性別比失調的主要原因是男女有別的傳統觀念,在「一胎化」推波助瀾下,早年女嬰一生下來不是被溺死、就是被隱匿不報,交給親友收養、或偷偷養大,根本不敢報戶口,真實數據無法呈現,男生性別比自然被放大。

近年則是孕婦在做超音波檢查時,一發現女嬰胚胎即墮胎,否則生下來,就不能再生第二胎了。不過大陸法律為了保護女嬰,多次修法加重刑責,規定醫生不得在產前將嬰兒性別告訴父母親,更不能因為這樣而為孕婦墮胎,違者將受到法律嚴厲制裁,但多半家屬請求,醫生通常還是會透露,甚至塞點錢,醫生就違規實施人工流產。

這種現象導致性別比不斷失衡,部分農村地區甚至高達一百比一百卅的離譜現象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